释义 |
一、钦州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核准需要什么材料 公证机构变更核准表 公证机构执业证(正、副本)原件 所有的公证员执业证原件 所有公证员二寸蓝底正装大头照彩照 二、钦州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核准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05年主席令第三十九号公布,2015年主席令第二十五号修改) 第八条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设立公证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 (二)有固定的场所; (三)有二名以上公证员; (四)有开展公证业务所必需的资金。 设立公证机构,应当符合经司法部核定的公证机构设置方案的要求。 三、钦州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核准办理地点 广西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2楼B区进驻单位综合窗口(43号) 四、钦州公证机构名称变更核准法律依据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第一款公证机构变更名称、办公场所,根据当地公证机构设置调整方案予以分立、合并或者变更执业区域的,应当由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后,逐级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变更核准手续。核准变更的,应当报司法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