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有2人能只申请强制执行一人吗? |
释义 | 被告可单独或共同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需提供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生效法律文书、被申请人财产清单等材料。申请执行期限为一年或六个月,可中断或中止。 法律分析 一、被告有2人能只申请强制执行一人吗? 可以要求法院对其中一个人要求强制执行,也可以要求两个人强制执行。当然,如果其中一个人履行完了,那么债权已经实现了,另一个人一般不会被列为被执行人的。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什么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加盖承办法官的法律文书生效章,如果经过两级法院审理,一、二审法院的法律文书均需提供;仲裁机关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书应附上仲裁机关关于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函件或双方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原件一份;行政机关出具的生效行政法律文书应附上当事人已签收的送达回执以及证据材料原件一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已经对被申请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提交采取保全措施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一份。 三、应在什么时候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均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最后一日起计算。其间开始日不计算在期限内。 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有证据证明权利人曾催促义务人履行义务,并且义务人作出履行义务表示的,则中断执行期限,以义务人表示履行义务之日起,重新计算执行期限。权利人因不可抗力及其他障碍而无法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的期限即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申请执行期限。 结语 在申请强制执行时,被告可以选择一人或两人同时申请。如果其中一人已履行完毕,另一人通常不会被列为被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强制执行申请书、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等文件。申请执行的期限根据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限计算,若有催促履行的证据,则执行期限会中断并重新计算。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申请执行期限会中止,待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执行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四十八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一章 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八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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