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证券基金纠纷中,股权激励计划引起的违约责任问题一般应该由公司和员工协商解决。如果员工违反了激励计划协议,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返还相应的股权或支付违约金,但具体责任的大小及支付方式还需要考虑激励计划协议的具体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开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应当按照行业准则及基金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制定相应的激励计划,并在基金合同中披露。 3.《中华人民共和国股份有限公司法》第六十三条:公司将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股份以外的财产出售、转让、抵押的,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履行公司决策程序。证券基金公司也适用本条的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九条:与债务人有关的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财产,应当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处理。企业破产管理员、受托人不得以价格远低于市场价格的方式出售财产。 以上法律依据仅为部分参考,具体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