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抗辩权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诉讼时效抗辩权规定及其法律效果。当诉讼时效期满后,债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但如果债务人不知道或明知诉讼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则不能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胜诉权消灭,但起诉权仍存在,法院应受理。义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但反悔后不能返还。时效利益可抛弃,重新开始计算时效期间。在民事诉讼中,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会影响原告的诉讼主张。 法律分析 一、诉讼时效抗辩权规定是什么? 诉讼时效抗辩权规定是如果权益诉讼时效已经经过的话,那么是可以提出抗辩的。最高院关于诉讼时效届满后的规定: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普通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就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或称“完成”)后的法律效果,存在有同的立法例。 二、我国现行法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的法律效果是什么? (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 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满,发生胜诉权消灭的法律效果。这表明在我国民事立法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即起诉权。因此当事人在护住时效期间届满后仍有权起诉,法院发受理,而不能裁定顺起诉。法院受理后,应依职权宴厅昏厥昌否届满。法院经审查认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应以判决驳回碑的诉讼请求。 (二)义务人的自愿履行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因此,于诉讼时效完成后,义务人自愿履行其义务的,权利人可受领其履行而不不当得利,义务人于履行后反悔的,不得诉请权利人返还其所得。 (三)时效利益的抛弃 所谓时效利益的抛弃,是指义务人在时效期间届满以后,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抛弃其取得的时效利益。尽管时效利益不得预告抛弃,但一旦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取得的时效利益属于其私人利益,应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允许其抛弃。时效利益一旦抛弃即视为时效期间未届满,重新开始时效期间的计算。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诉讼时效主要就是三年的时间,在诉讼时效已经经过的状况之下,如果已经提起了民事诉讼,并且在法院庭审过程当中,被告以诉讼时效已经经过回应抵用提出抗辩,那么原告的诉讼主张就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结语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抗辩权是指在权益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如不知道或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不能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胜诉权消灭。义务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但反悔后不能请求返还。时效利益的抛弃允许义务人在时效期间届满后抛弃其取得的时效利益。在实际诉讼中,若诉讼时效已经经过,被告提出抗辩,原告的诉讼主张将无法得到法律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二条 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三条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 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条 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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