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空坠物高空抛物的举证原则是怎样的? |
释义 | 我国法律对高空抛掷物、坠落物引起的侵权损害赔偿问题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等在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不是侵权人的情况下,就视为侵权主体,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而在无法确定具体的加害人时,被侵权人只要证明自己是被建筑物上的抛掷物、坠落物伤害的,就可以获得不能排除加害嫌疑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连带补偿。 所以一旦发生了高空坠物,如果不能够证明自己在本次的侵害他人过程中不存在过错,那么就要承担民事里面的侵权责任,但是如果发生了高空抛物,高空抛物,一般情况是属于故意的,从高处把物品抛下去,如果导致了他人受到损害,或者是人身安全都受到了损失,这种情况下,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一、法律规定高空坠物属于《刑法》吗? 法律规定高空坠物属于《刑法》规制的范围。高空坠物的判刑标准是三年到7年左右的有期徒刑,不过,如果并没有给被侵权人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的话,关于高空坠物的这种行为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就算要判刑也得建立在受害者确认了实际的侵权人之后。高空抛物砸死人是一种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要被判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第一千二百五十五条??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刑法当中目前并没有相关规定,也就是说,高空坠物导致最严重的状况就算是当事人已经直接死亡了,那么也只能够按照民事责任对侵权人进行处置的,如果高空坠物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话,那同时又规定被侵权人可以起诉该栋楼盘的绝大多数的住户,让这些人员全部都坐牢也是不太可能的。 高空坠物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害的,所有权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按实际情况,单纯高空坠物,没有造成任何后果的,不存在责任问题。但高空坠物造成侵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另外,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二、车被高空坠物砸坏应咋理赔 1.如果是高空坠物,高空坠物属于一般民事侵权,应当由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如果是高空抛物,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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