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一经确认,一个自然年度内不得变更。 2、若变更下一自然年度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可在当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办理。 3、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后要在第二个自然年度初生效。也就是办理后的次年一月一日生效。 法律依据: 《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的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对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关于确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意见》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的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及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对已包含在住院床位费或门(急)诊留观床位费中的日常生活用品、院内运输用品和水、电等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另行支付,定点医疗机构也不得再向参保人员单独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