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失业金跟补偿金 |
释义 | 失业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并且非本人意愿失业的,可以同时获取。 一、失业保险金可以申请吗? 需要具体分析,一、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符合这三项条件的劳动者,可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补助隔多久可以再次申请 失业补助一般超过两年以上可以再次申请。 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次数没有限制,但是第二次领取时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失业人员在申请补助金的二次领取时,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领取的补助金的时长加上上一次最后领取的时长总和累计不得超过两年以上。二次领取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那么就是必须要交满1年以上的社保,也就说需要缴纳1年的失业保险才可以继续领取失业补助金。用户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但是不超过2年的,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时。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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