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一些赔偿案件中,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赔偿金额不满意时,可以要求重新鉴定赔偿金额。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需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当事人认为法院所作的鉴定程序不当,导致赔偿金额与其受到的实际损失不符;2.当事人提供了新的、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能够证明原鉴定结果不合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五百三十五条: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经申请人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经人民调解员调解,可以依约定或者调解协议确认鉴定结果。鉴定结果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对上一审判决认为有错误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第二百二十条:案件涉及鉴定的,应当依法组成鉴定组织进行鉴定。当事人不服鉴定意见的,可以请求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鉴定组织不得与原鉴定组织有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法院庭审时提出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