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行车记录仪的证据效力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提高: 一、安装位置:记录仪应该安装在车内位置明显、不容易被遮挡的地方,例如挡风玻璃上部、仪表盘正前方等。如果没有明显的安装位置,可以在车门上安装。 二、质量保障:选择质量有保证的品牌产品,并注意相关认证标志。记录仪故障或损坏时及时更换,切勿使用已经出现故障的产品。 三、保存方式:记录仪采集的数据应该定期备份,避免数据丢失;同时也需要注意数据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备份文件的存储地址应该固定,便于取证时进行查找。 四、使用方式:在行驶过程中应该始终保持记录仪处于录像状态,同时在发生交通事故或者争议时立即停车保存证据,避免数据被覆盖或者丢失。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服从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如遇交通警察指挥,应当听从指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被侵害人提供的罪证、证人证言、鉴定意见、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应当在合法的程序和方式下予以采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当事人主张的事实陈述,有证据证明的,由对方举证说明。对方无法举证说明的,应当认定该事实成立。” 以上是关于“如何提高行车记录仪的证据效力?”的法律分析及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