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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刑犯会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个人财产是如何界定的
释义
    一、什么是没收财产?
    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也是一种财产刑,但它不同于罚金,是适用于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指司法机关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的收归国家所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一种刑罚。没收财产一般适用于严重的犯罪,如危害国家安全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破坏金融秩序罪、金融诈骗罪、危害税收罪、贪污罪、受贿罪、绑架罪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二、死刑犯会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个人财产是如何界定的?
    1、犯罪分子的婚前财产和应当归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包括存款、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
    2、家庭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应当归犯罪分子所有的那部分财产。该部分财产应当从共同财产中析出,然后没收属于犯罪分子所应得到的部分。
    3、犯罪分子违法所收受的贿赂、财产,因违法犯罪所得到的经济利益等。
    4、其他应归犯罪分子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的个人债权、应收款等。以及以其他人的名义存放,实际上为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钱、财、物。
    三、没收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1、选科式。刑法分则对某种犯罪或者某种犯罪的特定情节规定为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也就是说既可以适用没收财产,也可以适用其它刑罚,由法官酌情选择适用。例如,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这里,没收财产与罚金可以选其一而判处,如果选择了没收财产,则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2、并科式,即在对犯罪人科处生命刑或自由刑同时判处没收财产。我国刑法分则对没收财产在多数情况下作了并科规定,这种方式又可根据是否必须科处没收财产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必并制,指在判处其他刑罚的同时必须同时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383条规定,对犯贪污罪的,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是得并制,指在判处其它刑罚的同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例如,刑法第271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在这里,可以适用也可以不适用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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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2: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