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缴费基数低于工资吗 |
释义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缴费基数超过实际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后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损失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法律规定社保缴纳最低不低于社平工资的60%,最高不得高于社平工资的300%,在这个上下限内未按员工实发工资缴纳社保的,就存在员工日后主张仲裁补交社保的劳资纠纷的风险。 广州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具体内容规定是哪些? 从2015年10月起广州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下降20%,直至新的费率标准出炉。在此之前,现有三档缴费费率0.5%、1.0%、1.5%分别下调为0.4%、0.8%、1.2%。据悉,新的费率标准将在今年6月底前出炉,共分八档,并根据各企业自身情况施行浮动费率。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个人无需缴纳。现有广州市工伤保险费率共分为三档,即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精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联合发文,宣布从2015年10月起阶段性下调广州市工伤保险缴费标准。自2015年10月1日起,将广州市现行工伤保险缴费标准总体下调20%,即:将本市一、二、三类行业的工伤保险缴费标准从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1.0%、1.5%分别下调为0.4%、0.8%、1.2%。参保单位在《通知》印发(1月18日)前已按原标准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超过新标准的部分,从《通知》印发后当月新核定缴费台账应征收的工伤保险费中予以抵扣。 单位社保缴费基数填什么 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以为职工工资总额,也可以为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总额基数之和,但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应统一为一种核定办法。参保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费的基数为职工工资总额,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为便于征缴可以以上一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郑州社保缴费基数如何计算 社保一般是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缴纳。缴存基数可以到社保局查询。 社保基数查询: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 一般而言,企业帮员工缴纳的都是最低基数的社保,当然也有些公司会根据上一年度岗位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 可以根据最新的发布时间,从当地的社保局查询最新的社保基数。 工伤工资计算基数赔偿出现较少应怎么办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后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造成职工工伤保险待遇损失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法律规定社保缴纳最低不低于社平工资的60%,最高不得高于社平工资的300%,在这个上下限内未按员工实发工资缴纳社保的,就存在员工日后主张仲裁补交社保的劳资纠纷的风险。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