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问一下有人打了孕妇,我们也把打孕妇人给打了这种情况怎么办? |
释义 | 行为人殴打孕妇的,应这样处理: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行为人殴打孕妇的,应这样处理: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我问一下有人打了孕妇,我们也把打孕妇打了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行为人殴打孕妇的,应这样处理: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行为人殴打孕妇的,应这样处理: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两个孩子打架他也打我们了,我们也打他了? 发现自家孩子打架吃亏了,可以依法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及时报警,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后,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可以不予治安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把人打了从犯怎么处理? 被人打了的处理:应当及时报警并做好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以上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对方需要判刑。故意伤害罪是严重的暴力性犯罪,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犯罪形态。故意伤害罪,是指针对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而定的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几十个人打了我,伤了我,还手把对方打了几家医院 被人打伤了,没还手的处理办法是: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给予打人者罚款和拘留的治安处罚。另外受害人可以作伤情鉴定,请求打人者赔偿医疗费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打孕妇一耳光法律会怎么判? 打孕妇一耳光一般进行治安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处以行政拘留、罚款。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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