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务公司注册需要首先需要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提供基本资料,表明有经营场所、经营人员等。拿到营业执照后,再凭营业执照到银行、税务机关开户。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