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2021年苏州社保缴费基数暂未有变化。苏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9335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3368元执行;苏州市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月缴费基数统一为3368元,其他险种的月缴费基数仍按原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关于公布2018结算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一、2018结算年度,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以2900元为起点,确定18个档次,最高21900元。按照20%的缴费比例计算,基本养老保险月应缴金额最低580元,最高4380元(具体标准详见附表)。 二、2018结算年度,市区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1900元,按11%的比例(含基本医疗保险10%、地方补充医疗保险1%)计算,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合计月应缴金额214元。 三、上述缴费标准从2018年3月28日起执行。已在各委托扣缴银行办理委托缴费手续的市区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从4月份起,一律按新标准缴费,其中:养老保险月缴费标准按其本人在办理参保缴费申请手续(或签订委托扣缴协议)时所选档次对应金额调整;医疗保险月缴费标准统一调整为21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