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失致人死亡民事赔偿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过失致人死亡民事赔偿标准》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年龄增加减少年限。赔偿权利人可根据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收入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也遵循相同原则。 法律分析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以上就是关于“过失致人死亡民事赔偿标准”的全部内容,谢谢阅读。 结语 根据《过失致人死亡民事赔偿标准》,丧葬费和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工资和消费支出标准。死亡赔偿金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以二十年为基准计算,但随着年龄增长,赔偿年限会相应减少。若赔偿权利人能证明其居住地收入高于法院所在地标准,可以按照居住地相关标准计算。感谢阅读《过失致人死亡民事赔偿标准》的全部内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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