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共租赁住房与廉租房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一)申请条件不同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廉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家庭成员如有户口迁入的,迁入必须2年以上; 2、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可达到廉租房申请条件。 3、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三)表现形式不同 廉租房一般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由政府出资建好后,低租金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给住房困难户,由他们租赁社会房屋居住。 公共租赁住房一般是政府出资建房,低租金租给租户。在租赁5年期满后,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综合造价为基准确定的价格购买。购买后可以继承、抵押,不得出租、转让、赠予等市场交易。因特殊原因需转让的,由政府以购房价加利息回购,再作为公租房流转使用。 1、申请对象不同 (1)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主要是针对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配对象主要是低保户和一些特定保障对象 (2)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公租房的租赁对象是中低收入阶层,也就是所谓“夹心阶层”,大都是是不受区域限制的。公租房现主要是针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已取得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符合廉租房、经适房、两限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重点工程拆迁的优先配租。 (四)收入限制标准不同 主城区申请廉租住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450元; 申请公租房的收入限制标准为: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 (五)交纳的租金不同 廉租房月租金标准约为0.8-1.2元/平方米。 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等因素确定,不超过同类地段、同等品质房屋租金的60%,并动态调整。 (六)其他区别: 廉租房实行集收入困难和居住困难为一体的双困准入机制。 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实行有限期租赁,租赁总年限不超过5年。 公租房的投资主体是政府,但也欢迎各类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和经营公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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