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被拘留的人讯问的期限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对被拘留的人讯问的期限是怎样的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讯问的期限: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2、检察院,刑诉第一百三十三条自拘留后次时起24小时以内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打架轻伤刑事拘留期限是怎样的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2、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 4、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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