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有精神病能办离婚吗 |
释义 | 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如果当事人在婚后发现自己的配偶患有精神病,且配偶的病情较为严重,久治不愈,夫妻感情因此破裂的,当事人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法院解除婚姻关系;如果配偶的精神病病情轻微,用治疗的方法可以对病情进行控制,且夫妻双方感情基础较好的,也可以维持婚姻现状。 一、什么是夫妻感情破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以下情形也可以认为感情已破裂: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者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8、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9、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二、不可以离婚的六个条件 不可以离婚的六个条件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很多女人在此期间,为了生养小孩主动辞去工作,这时她们是没有收入的。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可能会让女方陷入严重的经济危机,加大她们的压力。此外离婚是一件耗费心力的事,在此过程中,势必会对女性造成一定精神冲击,甚至影响子女的发育。但是,如果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女方提出离婚,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这样规定,主要为了防止离婚请求今天刚被法院驳回,明天就又上法院,造成反反复复的情况。简单说,为了让双方冷静一下,重新审视婚姻,看是不是真的想离。所以,当发生新情况,有新的理由,才可以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6个月内起诉;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军队担负着保家卫国的重要使命,军人职业有其特殊性。所以法律对军婚采取特殊保护,军人的配偶想离婚,需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另一方仍可以要求离婚; 4、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如果夫妻感情可以修复,存在和好可能,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5、对于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离婚问题,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保护。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既要保障健康一方的婚姻自由,又要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企图单方以离婚的方式免除自身责任,一般得不到法律支持。对于植物人,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基本上也参考了对精神病人婚姻问题的处理方式; 6、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婚姻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被逼迫或者胁迫的离婚都是法律不允许的,使用暴力方式逼迫当事人离婚,严重的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 三、法院如果隐瞒人的精神病史后婚姻是否会无效 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而定。 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 如果说你的配偶婚前便患有精神病,并被医院确诊依照法律规定不能结婚的精神分裂症,关于这一病情她没有对你明确说明,致使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与她登记结婚,婚后至今她的病情都没有痊愈。法院可以确认双方的婚姻为无效婚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