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下列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办理过户。
 2.赠与房产办理过户。
 3.作为遗产分割的房产办理过户。
 4.涉外和港澳台的过户房产。
 房产公证对房产市场的培育和房产交易活动的健康发展及交易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具有促进和保障的作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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