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患官司一般收费多少? |
释义 | 医疗纠纷诉讼费用交纳标准将根据诉讼请求的赔偿数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诉讼费。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医疗诉讼请律师打官司是怎么收费? 对于打医疗官司的律师费用,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有政府指导价的,可按该价格标准收取;如果实行市场定价的,可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通过协商确定收取的费用。法律依据:《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第七条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请律师打官司,住院花的费用律师会收费用吗? 律师费除非有特别约定,正常情况是谁请律师谁承担律师费。依据法律规定,可以申请由对方支付律师费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保证合同纠纷案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恶意诉讼、虚假诉讼、滥用诉讼权利的案件。除去以上法律规定的原告律师费由被告承担外,也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由被告承担律师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条: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医患纠纷怎么判断? 法律分析:医患纠纷的处理程序是:1.由当事科室负责人负责向患方进行解释、说明,组织有关人员继续未完成的医疗活动;2.及时患者及家属首先应递交书面报告,报告中应如实写明事件的经过和对医疗行为有何异议;3.医务部在按受患方书面申请后在1个工作日内对该医疗事件进行调查;4.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报卫生局行政部门调解或司法途径加以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下,医疗事故官司怎么收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3)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南京医疗事故诉讼打官司多少钱 医疗事故诉讼费用首先是由提起诉讼的原告方预先交纳诉讼费的,等到判决书下来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当然胜诉方愿意承担费用的可以由胜诉方承担。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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