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在世时可以通过立遗嘱,指定由儿女一人继承他们的房产;父母还可以办理赠予公证,将房产赠予给儿女。公民在立遗嘱时需要邀请一定的人员在场进行见证,但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作为见证人,如果疏忽这些类似问题,也会导致遗嘱无效。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所有,原则上一人一半,个人立遗嘱可以对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处分。在这样的遗嘱中,立遗嘱人写清遗产分割的方法、遗产范围、遗嘱执行。如果是自书遗嘱,需要本人签字,为确保遗嘱效力,也可以通过办理公证的方法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章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