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房子还未售出,如何处理?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房子没卖出去,此时可以约定房产由一方享有,并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协议离婚时应当签订离婚协议,并对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做出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妻子借钱买房,出去打工还账,离婚时房子怎么判断? 夫妻双方在夫妻关系持续期间借钱买的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可就所得房产协商或者通过诉讼方式进行分割,取得房产一方需对对方出资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剩余未偿还债务属于取得一方个人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刚买的房子抵押还没下来想离婚,房子怎么办? 一、刚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办1、刚买的房子离婚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若双方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分割,具体为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个人房产一般不用分割。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协议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协议离婚所需证件如下:1、离婚协议书;2、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馆颁发的结婚证;3、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房子是我和妻子离婚后买的,我付了首付,想回房子怎么办? 法律分析:如果房子是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那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离婚时也是平等分割,加名也不影响分割结果。如果是一方的个人房产,那加上配偶的名字,法律上就视为对配偶一方的赠与,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房产证上没有约定具体的份额比例,也没有其他特殊约定,那离婚时这处房产就要平等分割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我妻子是重婚,我想和她出去,怎么和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构成重婚须具备的要件有: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关系。2、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虽未经结婚登记,但又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房子赠送给妻子离婚的怎么分配呀? 赠与的房产离婚的分配需要确定其赠与是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而定,如果是婚前赠与的房产或者婚后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于一方所有的,为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归其个人;如果是婚后并未明确只增与依法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当事人协商分割或者请求法院判决分割。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李露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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