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按照公司法借款股东会是否需要表决 |
释义 |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借款属于重大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由各股东作出决议,同意以后要对股东会的决议作出书面的约定。 一、公司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怎么办? 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的,可以依法行使表决权,投反对票或者弃权。如果最终股东会议仍以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通过决议,通过的决议将对股东产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时,持有的每一股都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一半以上。但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股权转让具体流程 股权转让的具体过程:1、请负责的律师调查;2、召开全体股东会议,研究其可行性和是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进行综合分析,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3、需要对转让的股权进行评估、验证的;4、双方需要进行实质性的谈判和磋商;5、股权发生变化时,必须召开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6、到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合同及附件,同时办理交接手续;7、双方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或股权转让合同。 三、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方式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该利害关系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参与该股东会决议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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