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民事公证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
释义 | 凡在中国境内的,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申请办理涉外公证事项的,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如果当事人已在域外的,应由本人亲笔书写委托书,委托其在国内的亲友代为办理,委托书写明受托人的姓名、性别、委托事项、委托权限和期限,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必要时,该委托书还应经当事人住在国的我国使领馆公证,代办人持此委托书向公证处提出申请;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的中、小学生)申办涉外公证,应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或由其监护人代为申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学龄前儿童)申办涉外公证,应由其监护代为申办。申办涉外公证事项,当事人一般应向公证处提交如下证明材料和文件:(1)当事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卡、工作证、护照等),如由他人代办,代办也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件。(2)当事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信(管理部门主要有: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大专院校的教职员工、学生的档案管理部门;人才交流中心、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等),证明信应有以下内容:①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②当事人所去的国家及公证文书的使用目的(如:留学、工作、探亲、定居、旅游等);③当事人所申办的公证事项(如:出生、学历、经历、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是否受过刑事制裁等。)(3)办理各类公证事项所需提供的相应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若干(如:毕业证书、结婚证等)。 怎么界定涉外民事关系 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涉外民事关系是指在民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权利义务据以发生的法律事实诸因素中至少有一个外国因素的民事关系。 如何办理涉外诉讼中的公证认证手续 相关法律文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后,才具有效力。 涉外民事诉讼诉状怎么写 涉外民事起诉状范本原告:某某,女,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出生,汉族,无业,住所地被告:某某,男,某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美国人,公司职员,住所地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事实与理由原、被告于2008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同年5月份确立恋爱关系,同年9月16日即登记结婚。婚后仅半个月,被告即返回美国,从此双方相隔两地。原告虽然先后于2009年4月和12月两次赴美国与被告短期相聚,但因水土不服导致患病,不得不返去家乡。后原告多次请求被告来中国与其共同生活,但被告却因父母年事已高且是家中独子而拒绝来中国,被告的行为导致双方出现矛盾,感情不和。原、被告现分居已达两年,由于婚前感情基础本就薄弱,加之长期相隔两地,夫妻感情逐渐淡漠,已经基本破裂。如果长此以往,原告将无法正常生活。原、被告双方无任何夫妻共有财产,也未生育子女。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此致某某人民法院起诉人:年月日 委托公证书怎么办理 申请办理(有关房产买卖)委托书公证,没有地域限制。根据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申请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委托书文本;(即授权事项,此项内容最好跟工作人员沟通,尽量细化授权事项,避免只写全权代理)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如股票、银行存折等);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涉外民事诉讼中的涉外因素是指什么 (1)法律关系主体具有涉外因素,既诉讼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外国企业或组织。(2)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涉外因素,即诉讼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3)法律关系的客体具有涉外因素,诉讼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物在外国。 该内容由 陈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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