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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生育生活津贴怎么算的
释义
    

法律主观:
    


    一、上海生育津贴怎么算上海生育保险待遇有两大块:1、生育医疗费补贴,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2、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应享受的产假天数计发,所需资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1)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定的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目前的最低标准是2892元/月。(2)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3)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内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二、上海生育津贴怎么领上海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根据上海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妇女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可以按照规定申领生育津贴。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生育医学证明》、实名制结算账户卡/存折等规定资料前往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或不符合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并退回资料。另外,如果你所在单位的平均工资超过去年社平工资3倍的,生育保险支付300%的部分,超过部分由单位补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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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0: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