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的准备事项 |
释义 | 1、做好年终盘点工作,对企业的资产及债权进行盘点核对,对清理出来的需报批的财产损失,连同年度内发生的财产损失,及时准备报批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报批。主要包括: ①因自然灾害、战争、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或者人为管理责任,导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存货、交易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的损失; ②应收、预付账款发生的坏账损失; ③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注意各项目永久或实质性损害的情形,要充分利用); ④因被投资方解散、清算等发生的投资损失(不包括转让损失); ⑤按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各项资产评估损失; ⑥因政府规划搬迁、征用等发生的财产损失; ⑦国家规定允许从事信贷业务之外的企业间的直接借款损失。 2、检查有无应计未计应提未提费用,在12月份及时做出补提补计,做到应提均提、应计均计。 ①检查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情况,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情况,对漏计折旧、漏计摊销的予以补提补计。 ②检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计提情况,这两项费用是法定的可以按计税工资比例进行税前扣除的费用,是企业的一项权益,应计提。工会经费不缴纳的不用计提。 3、查阅以前年度的所得税纳税申报资料(最好建立纳税调整台账),查找与本期纳税申报有关系的事项。主要包括: ①未弥补亏损; ②纳税调整事项,如未摊销完的开办费、广告费等。 4、对年度账务进行梳理,整理本年度发生的纳税调整事项,做到心中有数。能通过账务处理的,最好在年度结账前进行处理。 5、注意其他税种的“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是对账务一次详细地梳理的过程,其间发现的其他涉税问题也应一并处理。如视同销售漏交的增值税;未按查补缴纳的增值税计缴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未及时申报的印花税等。税务机关在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也会对相关涉税问题一并检查并做出处理。 6、年度中做预缴申报时,在不造成多缴所得税的情况下,需做纳税调整的尽量做纳税调整,虽然不做纳税调整也不构成偷税,但这样做的好处一是能及时记录反映纳税调整事项,二是能及时反映调整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7、对于预缴申报时不能及时做纳税调整的事项,应养成及时记录的习惯。 8、对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主要税务法规,结合最新的此类税法,每年至少要细读一遍。 9、在某些事项的处理上当与主管税务机关理解不一致或税务机关内部人员理解也不一致时,宜采用稳妥、保险的处理方法。 一、法律事务所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律师事务所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个人发生的其他费用和列支标准,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来计税的。 根据《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第三条 合伙人律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凭合法有效凭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扣除费用;对确实不能提供合法有效凭据而实际发生与业务有关的费用,经当事人签名确认后,可再按下列标准扣除费用: 1、个人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8%扣除; 2、个人年营业收入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6%扣除; 3、个人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万元的部分,按5%扣除。 不执行查账征收的,不适用前款规定。前款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执行。 二、个税申报税务机关的选择 一是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二是如果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三是无任职受雇单位的,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四是如果在中国境内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有户籍,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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