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的事项包括: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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