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给别人用了他不还怎么办 |
释义 | 信用卡给人用还不上的话信用卡持有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对方消费,可起诉到法院让对方还款。如果没有证据,只能自己承担还款责任,拒绝还款,数额较大的话,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1)直接通过法院进行民事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信用卡并还清透支所用的金额及利息。 (2)证据证物: 1、银行账单或催款单 2、银行出具的存款回执 3、可以申请法院收集证据,如刷卡时的签名及鉴定和对方银行取现时的录像资料等。 (3)可以先把卡挂失,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起诉 所谓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还是不肯归还的。 不过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就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就会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其实,在使用信用卡的时候,你要是觉得没办法还上的时候,不要担心就会被要求承担什么后果,其实你可以做下面的努力,减轻责任的: 1、及早致电客服协商延期还款 多数银行会允许持卡人打电话申请延期还款,延缓期限通常为一周。只要持卡人在延缓期限内将钱还上,同样可以避免支付滞纳金。 2、支付最低还款额 每家银行都会给信用卡持卡人设定一个最低还款额,只要持卡人能够还上这个最低金额,那么银行既不会收取滞纳金,又不影响持卡人个人信用。一般来说,这个最低还款额为账单金额的10%。 法律依据:我国《刑法》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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