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对象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办理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2015年3月起,全国停办旧证,统一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九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规定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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