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都有生育险怎么报 |
释义 | 1、此时应该在女方的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并享受生育津贴; 2、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当事人夫妻双方在政策生育、当事人或者配偶参保生育保险满1年,且在当地社保部门指定的定点机构分娩的,享受该待遇的前提条件; 3、享受该待遇时:应交验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社保卡、劳动合同、出院小结、社保卡及缴费明细、收据及明细、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4、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当事人有疑虑的,可以事先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明确。 一、社保断交了以后会清零吗 社保断交不会清零。 1、中断的缴费前后,缴费年限是累计相加计算的。退休前累计缴费年限够了,就不影响退休后的待遇享受,但中断缴费期间,影响社保待遇享受。 2、中断缴费会有影响,是因为职工医保中断缴费的,再次参保后,需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3、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不同,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的,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缴费年限须连续计算。 二、职工生育险如何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一个程序。 职工生育险报销流程如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