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过失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的,属于《刑法》规定中的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即该罪量刑条款中的一款内容。如果是过失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的,后果严重的则判处拘役至三年以下,后果特别严重的则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本罪在定罪上属于故意犯罪范畴,但在相应的量刑条款上包含了行为人过失犯罪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七十条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而提供给武装部队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