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保险合同是由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协商订立的,双方权利义务应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单方面修改合同的情况。如果保险公司或被保险人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予以确定。如果保险合同在未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被单方面修改,不仅无效,可能还会导致保险公司不承认赔偿责任,影响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合同应当经过互相协商,由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记载合同的内容并签订合同书。合同应当明确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权利义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保险合同生效后,除本法规定外,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的内容。”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五条:“未经对方同意,一方单方面变更合同条款的,变更无效,但对方追认的除外。” 综上所述,保险合同是由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协商订立的,如果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予以确定。单方面修改合同是无效的,会影响保险公司对赔偿责任的认定,同时也会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