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辞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如果用人单位存在相关过错,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及办理离职手续。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