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清算组行使的职权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一、公司解散应该怎样清算 1、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接管公司。3、清理公司资产。4、核定公司债务。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6、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7、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8、处理公司财产。9、清偿债务。10、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合伙开店散伙转让费怎么结算 一般按合伙协议约定的结算方式结算,没有协议的,合伙人之间互相协商确定结算方式,具体如下: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3、清缴所欠税款;4、清理债权、债务;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剩余财产可以由合伙人分配。 三、有限公司倒闭债务怎么办 企业破产后,应当清算企业财产。清算期间,清算组将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处理公司与清算有关的未了结业务;清偿清算过程中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债务和公司营业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通知债权人的理由是,企业清算后应当清偿债务。为了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应当告知债权人企业已经破产。获得信息的债权人需要主动主张自己的债权,企业根据债权清偿债权。申请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不足以清偿的债权,并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优先受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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