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宁波公积金贷款条件有什么限制
释义
    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二)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
    (三)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以内;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三个月以内;
    (四)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
    (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须为购房人作阶段性担保;
    (七)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八)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商贷提取公积金新规定
    商贷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以下几点:如果是夫妻,则需要夫妻双方都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其次,当事人必须是十八岁以上,并且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然后,当事人还必须有稳定的工作,或者有稳定的收入,信用状况良好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贷款对象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并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有效居留身份;(二)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三)购买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取得房产证后三个月以内;大修自住住房竣工后三个月以内;(四)购买自住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五)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六)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商)须为购房人作阶段性担保;(七)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八)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8: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