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履行地怎样确认 |
释义 | 合同履行地的确认: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3、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4、仍然不能确定的,依照合同标的确定。 一、合同履行地怎样确认 1、合同履行地的确认如下: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3)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然不能确定的,依照合同标的确定。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二、合同履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合同履行纠纷的诉讼流程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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