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有哪些 |
释义 | ⒈工作票制度: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先填写工作票。 ⒉工作许可制度:电气设备上工作应得到许可后才能进行。 ⒊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现场必须有一人对所有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护。 ⒋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⒈停电:断开开关 ⒉验电:必须用电压等级相同而且合格的验电器 ⒊装设接地线:装设接地线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⒋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在工作地点、施工设备和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或施工设备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不停电检修 ⒈低压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严禁使用挫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弹等工具。 ⒉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部分的措施。 ⒊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 ⒋上杆前应分清相、零线、选好工作位置。 ⒌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⒍带电部分只允许位于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电力施工企业及其工程项目部,应由主管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组织,以经营计划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为主,其它有关部门参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逐级上报,由企业行政正职审批后执行。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开发研制、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等。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企业领导审批后,应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各职能部门和专业施工处,应在分管范围内组织实施,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四条电力企业必须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电力企业有权制止并可以劝其改正、责其恢复原状、强行排除妨害,责令赔偿损失、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以及采取法律、法规或政府授权的其他必要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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