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有多个宅基地的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农村一户多宅基地的处理方法是:政府有权无条件收回多余的宅基地,通过违法方式取得的宅基地可以对户主处以罚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处以外的宅基地法律不予保护,但因继承房屋得到多处宅基地的可以按照规定登记发证。 一、农村房屋可以买卖吗? 可以、但是农村房屋和宅基地不能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二、农村村民的房屋一户只能有几处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第五项:'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 三、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吗 我国《土地管理法》没有明文规定,宅基地的房屋可以继承。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规定(修正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操作,在“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前提下,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使用法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且面积不得超过省、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村民和城镇居民因继承取得的农村住房结果不同。如果该村村民因继承而获得多套房屋,原则上不予处理。村民可以把多余的房子卖掉,也可以保持原状,但不能重建。房屋损坏后,剩余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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