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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物上代位权和代位求偿权有什么区别?
释义
    物上代位权和代位求偿权的区别是:物上代位权属于保全,代位求偿权属于债权的法定转让;物上代位权行使的是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是属于债权人自己的权利;物上代位权行使的效力归于被代位的债务人,代位求偿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归于债权人;法律其他规定。
    如何理解质权的物上代位权
    对于质权的物上代位权的理解如下:质权人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可能危害其权利时,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担保。在出质人不提供时,质权人有权以该质物提前清偿。
    保险人如何才能取得取得物上代位权后
    保险人的物上代位权是通过委付取得。委付的成立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①须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
    ②委付应是就保险标的的全部提出请求。
    ③委付不得附有条件。
    ④委付必须经过保险人的同意。
    代位求偿权实施的前提条件具体是什么
    实施代位求偿权的前提条件是:债权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
    撤销权和代位权的区别是什么
    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区别在于:1、构成要件不同;2、目的不同,代位权是为了防止债务人财产不当减产。撤销权是为了恢复债务人财产;3、主观过错不同,代位权中的怠于行使是从客观上予以判断,债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在所不问;4、诉讼时效不同,代位权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代位求偿权行使需要具备的条件有什么要求
    行使代位求偿权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是有效存在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权益。
    
     该内容由 刘传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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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1: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