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您好,我们的拆迁也得到了补偿,但征用的土地一直是空闲的,没有开发,是否可以申请复耕 |
释义 | 土地复耕补偿标准是:土地复垦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农用地复垦恢复原状的,可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自行复垦为耕地的,由县级以上政府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各地相关政策执行。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农用地复垦恢复原状的,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法律依据:《土地复垦条例》第三十二条土地复垦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农用地复垦恢复原状的,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您好,我们已经对拆迁进行了补偿,但征用的土地一直是空闲的,没有开发,是否可以申请复耕 土地复耕补偿标准是:土地复垦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农用地复垦恢复原状的,可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自行复垦为耕地的,由县级以上政府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按各地相关政策执行。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农用地复垦恢复原状的,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法律依据:《土地复垦条例》第三十二条土地复垦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农用地复垦恢复原状的,依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不,土地被征收,但一直没有收到补偿 土地被征收未补偿可以按照以下流程提起行政诉讼:1、撰写行政诉讼起诉状;2、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登记立案。《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是政府征用的土地没有土地,应该是失地农民,征用土地是终身,我们是基本农田,(或花园土地补偿标准是3.500)我们不同意,想申请社会保障基金,如何申请?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资金由农民个人、农村集体、当地政府共同承担保障,具体比例与数额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被征用的宅基地是否仍有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得到补偿 下列情况宅基地使用权会被收回: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承诺建新拆旧不自行拆除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法律依据:《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居住的原宅基地的;(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不,土地被征用,但没有收到赔偿 土地被开发商征地没有赔偿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是对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强制行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是指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因为侵权行为侵犯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而提起的诉讼。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