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校生为什么不能签劳动合同 |
释义 | 在校生仍然处于全日制学习阶段中,职业为学生,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的主体身份。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此时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签订实习协议。 一、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区别在哪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有: 1、含义不同:三方协议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它的效力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正式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签订的主体不同:三方协议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签订。 3、主体身份不同: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 4、有效期限不同:三方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之日。而劳动合同的有效期根据双方的约定为准。 二、暑假工需要签合同吗? 暑期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校学生从事暑假工的,必须年满十六周岁,如果属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三、暑假工干半个月能拿到钱吗 根据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将不视为就业,视为未建立劳动关系。有学校负责人说了:“企业与在校生只能签订‘实习协议’,协议会把双方甚至是校方的职责标明,学生工未达到签订“劳动合同”的标准。 因为不存在“劳动关系”,当企业与学生在勤工助学期间因在工作期间发生事故导致受伤的赔偿问题、劳动报酬等发生争议时,若企业或学生向人社部门反映,人社部门将会先协助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指引其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双方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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