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异地离婚需要提供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协议离婚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等; 二、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的。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最近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院起诉离婚。 一、跨省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在异地能够达成离婚协议的,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不能够达成离婚协议的,在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二、夫妻离婚手续怎样办理 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双方持以下材料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一寸免冠近照两张,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后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要提供什么证件 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需要以下证件: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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