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老公和一个女人在外地同居十几年,我最近刚刚知道,我能不能起诉小三,可我不知道她的电话,怎样起诉 |
释义 | 不知道对方身份信息的可以到派出所查询,但是如果起诉对方的要明确起诉的具体事实请求,以及案由。首先,了解起诉时的要求及所需准备的材料。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的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其次,能够向法院起诉的,大多数都是要求婚外异性返还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超出日常代理范围的,擅自处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构成无权处分,有权要求取得财产的一方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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