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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指的是什么
释义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要求对安全生产事故必须进行严肃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惩罚,起到警示作用,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具体内容:(1)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3)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四不放过”,不能只停留在口头上,而是应该有具体的实实在在的行动,不仅要做到查清原因、处理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更重要的是要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管和预防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就会伴随着无辜生命的死亡,这样的教训有一次就够了,不要总是吸取,甚至是总不吸取。
    原则作用:
    1、吸取事故教训,细化了吸取事故教训的具体措施。
    发生事故,暴露了人员、设备、技术、环境、管理上的诸多问题,通过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吸取他人事故教训的方式,以心得体会、建议措施上报,不说套话、废话,就让全体员工实实在在分析发现问题,做实了吸取事故教训的方法,取得了良好的实效。
    2、起到了警示作用,提高了全员安全意识。
    各企业都制定有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的处理规定,但往往员工都不会去关心这些规定,因为都觉得自己不会是事故责任人。
    而我们在落实“四不放过”原则过程中,增设一个假如:假如身边发生这样的事故、我是事故责任人,对照事故处理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理。
    假如我是事故的受害人,我的家庭、亲人会遭受什么样的打击。通过假设和对照,使全体员工受到震动和冲击。虽然是假设,但也使全体员工感到了一旦发生事故带来的压力,受到了很强的安全教育,对自己的安全责任重新认识和提高,增强了责任感和安全意识,比空洞的说教更有说服力。
    3、切实发现并消除了隐患,提高了本质性安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四条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和处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及时全面落实整改措施,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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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4: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