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10天都没有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怎么办 |
释义 | 一、交警10天都没有出交通事故责任书怎么办 交警因为案情的原因不能及时制作认定书的,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9条相关规定,交通事故逃逸案尚未侦破的,受害人一方有权要求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部门自接到书面申请之日后10日内做出认定书。因此,受害人一方可及时跟进交警了解进展,在必要时候可以主动向相关部门申请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具体的申请方式需以书面形式进行。上述内容是因为客观原因所导致的,当事人不能投诉。 如果交警不作为而导致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及时制作,当事人有权向上级交警管理部门、人民检察院控告。 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相关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第1款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也就是说,一般的交通事故,交警是要在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但是因为逃逸而造成现时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是从等肇事逃逸者归案后起算的,也就是说这有可能比事故发生起十日更长。综上所述,交警制作交通事故责任书的时间受到案件复杂程度的影响。 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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