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本学年补贴经费直接拨付给幼儿园,由幼儿园按规定分类使用: 一是退还或抵扣符合补贴申领条件在园儿童已缴纳的部分保教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家长领取1300元,其他经费200元)。其中:已按学期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一次性退还给儿童家长;按月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从收到补贴经费的下个月起抵扣应缴保教费,三个月内抵扣完毕; 二是退还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家长已垫付的儿童体检费,退费标准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计生部门的相关规定; 三是剩余经费用于购买儿童读物或玩教具,开展全园教育教学活动。 在园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到保教费、体检费退款后,请在儿童所在幼儿园的《深圳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签领名册表》上签字。 法律依据: 《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网络从事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 第五条 儿童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教育引导儿童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和能力,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