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二审可以直接申请再审吗 |
释义 | 人民法院对第二审行政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行上诉。 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二审不服如何再审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申请再审交诉讼费吗 再审不需要交诉讼费,但是特殊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请问行政诉讼申请再审有哪些程序?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不予立案或者驳回起诉确有错误的。 (二)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未经质证或者系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六)原判决、裁定遗漏诉讼请求的。 (七)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八)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行政诉讼怎样才能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同时,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人数提交再审申请书副本。 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二审表决过程 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不开庭审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该内容由 王安妮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