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传票不会打电话通知本人。 法院传票是指由原告准备、由法庭下达的用来通知答辩人其被起诉信息的法定文件。被起诉后,法院一般会通过快递向被起诉人邮寄法院传票,或者以公告形式告知。人民法院送达传票有正式送达程序,送达传票首要方式是当事人当面签收。电话通知不是送达方式,要通过法定的方式进行送达。 法院送达传票通常需要多长时间 送达有很多种方式,如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等。如果确实找不到人的,则会公告送达。 这是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八十四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也就是说,如果确实无法送达,则法院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则会开庭,如果你不到则会缺席审判,一样会作出判决的。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总结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相关法律咨询或者其他事项不明白的也可以致电在线律师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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