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年满18周岁的个人; 2、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 3、购房人现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与父母一起购房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析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亦不算首套住房)。 一、首次购房证明办理的基本要求 1、首次购房查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申报相关情况,虚报、瞒报的,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 3 、网上签订合同的,凭购房合同(包括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出售合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4、拍卖等其他方式购房的,凭相关购房证明文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 5、购房人现名下有与父母共同购买的住房的,申请时还应出具户籍等相关证明。 二、开首次房证明的流程是什么 开具首次房证明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到产权市场管理处产权产籍档案馆进行办理。办理流程需要经过预约号、查询、缴费、盖章四个步骤。 1、预约号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夫妻之间谁到场拿谁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预约;查询以家庭为单位,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需本人到场,不能代办,代办时需持委托《公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查询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和户口簿:男女方(含单身)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集体户的和有未成年小孩的需开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单身(丧偶、离婚、未婚)需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5)查询以家庭为单位,夫妻之间可以代办,其他人不可以代办,夫妻双方来一人就可以办理。 (6)在查询后进行缴费盖章即可办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