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被指控犯罪,但检察机关收集的物证与我的活动不符,我该如何进行申辩? |
释义 | 法律分析:被指控犯罪人有权进行申辩,提出物证不符的抗辩理由。如果检察机关无法证明罪行成立,被指控人有可能被无罪释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被告人对控告、指控有权进行申辩,提出抗辩理由,法院应当予以审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对于检察机关掌握的证据有疑义的,被告人有权提出质证或者鉴定,并有权要求检察机关重新收集证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刑事诉讼的原则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被指控人应当根据以上法律依据,积极进行申辩,提出物证不符的理由,并要求重新收集证据,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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